一事的原则,能不要就不要了,只有天成娱乐这位视李云如死敌的资本公司才勉强将叶光收留下来。 天成娱乐也充分的发挥了身为资本公司的本性,给叶光签的合同是和偶像练习生一样的。 一个拥有庞大粉丝,且专业水平顶尖的男团选手,只能签偶像练习生的合同... 但叶光还想在娱乐圈混下去,所以他只能含泪签了这吃人的合同。 想到这里,他更恨李云了。 如果不是李云,他能走到这个地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