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护军的数量,我们需要给予着重说明。王府的属官们,由朝廷支应俸禄,也就是说,这些属官从根本上讲只属于朝廷,并不属于所在王府。皇位传承不断,宗亲王公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仅是支应这些王府属官就是一项浩大的开支。按照雍正皇帝的说法,如果任其发展,“不但钱粮不敷,即米石亦不能足”。但长使、护卫、典仪已被明确规定,皇帝也只能从护军数量上寻找压缩开支的办法。
于是,雍正皇帝对王府护军的数量予以了明确规定:
嗣后,亲王护军、领催定为四十名、马甲一百六十名,共钱粮二百份;郡王护军、领催定为三十名、马甲一百二十名,共钱粮一百五十份;贝勒护军、领催定为二十名,马甲八十名,共钱粮一百份;贝子护军、领催定为十六名,马甲六十四名,共钱粮八十份等等。bigétν
统辖役人的划归
建立了经济和属官体系,“赐府分居”以后的宗亲、皇子们还会被赐予一定数量的包衣佐领和八旗旗分佐领,也就是分给具体的管辖人群。这项制度开始于努尔哈赤时期的“八旗制度”,包衣佐领即为奴仆;旗分佐领,即为下五旗的旗人。
也就是说,“赐府分居”以后的宗亲、皇子们,能够得到一定数量的私属奴仆,和一定数量的管辖旗人,以保证他们的主子身份和尊崇地位。
自此,一个拥有系统经济体系、完整属官体系和下辖民众、奴仆的社会集合体——王府,才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