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族人拟发往乌喇、宁古塔。汪灏、方苞为戴名世书作序,俱应立斩。康熙帝命九卿议奏。
四月初十日,刑部等衙门再议此案。康熙帝谕大学士等:汪灏在内廷纂修多年,已经革职,免死入旗。
方氏族人不应留于本处,命将刑部奏本暂贮内阁。康熙五十二年二月,清政府就《南山集》案作最后处理:戴名世立斩,其家人从宽免治罪。
方孝标之子方登峰等免死,并其妻子充分黑龙江。受牵连的汪灏、方苞等免予治罪,入旗。龙云锷、方正玉免死,徙其家。
康熙五十年,清政府处理陈四流民案,许多官员因此被降级。bigétν
先是,山东百姓班汉杰叩阍控告山西陈四等聚众抢劫。
陈四等供称因康熙四十四、四十五两年本省欠收,故于四十六年自山西带领妇人、子女、亲戚一百三十余口逃荒于陕西庆阳府居住两年半,康熙四十八年至河南,又由河南流移至湖广、贵州。
刑部议将该案发往湖广,由总督会同河南巡抚查明严审,陈四等妇人子女发回原籍取保安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