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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老牧人恼怒不已,若非此地乃是鹰翎部用以与其下各部用来易市之所,翎主与祭司严令不得生事,恐早就召集帐下青壮劫掠一番,愤愤不平之际却又听到谢秃子这个还算熟悉的颅部小子所说另有深意,心生狐疑。

    见到谢秃子正欲离去,快步上前拉住谢秃子,不动声色自右手袖袍中滑下一把精美匕首,语气满是讨好道:“达楞,老阿古可是请你喝了酒的,草原上喝了酒就是朋友,是朋友嘛就要帮忙的啦,告诉老阿古说说你这血祭什么老头。”

    “老灰熊,你还当真以为真是达楞小子的血祭兄弟,那可是毒牙部主最疼爱的儿子,我们毒牙部最年轻的狼牙勇士,帐下青壮足有百骑。”谢秃子充满自豪、憧憬、尊敬的说道。

    阿古达对于谢秃子的推崇却是不屑一顾,为了火狐毛皮只能违心笑着说道:“年纪轻轻竟然已经是狼牙勇士的百夫长,厉害、厉害。”

    “狼牙勇士啊,那可是我毒牙部千年来难得一见的天才,唯有白如雪、滑如肤的器皿才配得上他尊贵的身份。”

    谢秃子是离开了,可不管是阿古达还是周边几个售卖东西的鹰翎部牧人,却尽是鄙夷神色。

    “一个小颅部,区区牙级勇士、小百夫长,不就是一只头冠换毛便成鹰的沙鸡嘛。”

    “哈哈,沙鸡,哈哈···”

    “这是不是就是夏族奴隶常说的什么沐冠而猴啊···”

    阿古达的一句鞑子谚语打趣,众人皆是哄堂大笑,笑归笑,那耀眼的火狐毛皮还是让他们开始奔入自家毡皮包子,搜寻那白如雪、滑如肤的物件。

    能够理所当然驻留在鹰翎部易市之所,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如何不着痕迹顺其自然,自然便是在易市交换未果,有幼年火狐地兽毛皮、一个见识短浅狂妄自大的小部之人,足够合理,消息扩散的程度也刚刚好。

    逛完整个易市,毒牙颅部小子用一张火狐毛皮换了一个纯净无暇、白洁如雪的夏族茶盏,一张火狐毛皮换了两百头羊羔子,扎起毡皮包,就在易市边缘停留下来。

    入夜之后,点燃篝火、架起收拾好的羊羔子,毒牙部来人就在那儿准备畅饮狂欢,依照鞑子习俗,上官陆令达楞热情邀请易市中鹰翎部各牧人加入其中。biqμgètν

    一切的一切,看起来并无丝毫问题,至少那些和谢秃子、姜愧等人吃肉喝酒,吹牛打屁的鹰翎部牧民来说,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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