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像这样具备非常理想化的税收制度体系,也就失去了很多的冗余空间,说白了就是不能犯错,也不能出现变化。
但问题是,历朝历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后,其人口土地不可避免就会出现兼并的现象,再加上明朝对于士绅群体、宗室贵族的优待,使得这部分人口是不需要交税的,而这些人的存在也大肆破坏明朝的根本税基,出现了大量的投寄情况,等到了弘治时期,大明朝可以收入农业税的土地,已经从朱元璋时期的八百万顷下降到四百万顷,而且这些税收完全集中在底层的老百姓身上,原先的低税率也因为各种加税变得极为高昂,民变自然就十分多见。
对于这一点,李晟首先确定的第一个原则是,全民普税,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得逃税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