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来,胡人损失过万。
而雁门守军也伤亡近四千人!
守军占了地利,在城头上列成了阵势,而胡人始终施展不开,且行动上受了一定影响。
再加上守军本就擅长列阵步战,而胡人善骑,在步战上却比守军逊了一筹。
综合起来,才打成了一比三。
守军以少胜多,今日一战算起来是大胜。
但是,胡人众多,损失万余人影响不大。
可守军总共才一万多人,今日一战几乎损失了三成!
张辽招募的百姓义勇终是没经过训练,与正规军没法比。
至少他们就没法列成阵势配合攻击,与胡人能打成一比一都算高看他们了。
所以胡人只要再来三次强攻,雁门守军或许将死伤殆尽,不攻自破。
更致命的是,胡人明日可派出新的生力军,而雁门守军连人都没法换。
经过今天一场苦战,明日还能打成一比三吗?
张懿感觉心中沉闷,真想就此放弃算了。
心中也不停问自己,为这样的大汉拼死守国门,值吗?
就算自己战死,搞不好朝廷也会将胡虏南下的责任推到雁门防守不力上。
自己或许得背上各种无端捏造的罪名,被后人唾骂。
有必要吗?
但又转念一想,若大汉之人面对胡人皆不敢反抗,岂不是更没希望?
也罢,伏波将军说过,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自己但求无愧于心,死后的事,随他去罢!
张懿打起精神,走下城楼安抚伤者,鼓舞军心,加固城防
又一个晴天。
步度根似乎等不及了,最多再过一个来月,塞外就会开始下雪,然后天气会越来越冷。
所以要尽快突破雁门,攻入冀州。
与羌渠道:“这次咱们轮番而上,天黑了就点起火把进攻,打到攻下雁门关为止!”
羌渠点了点头:“也好,雁门守军就这么点,赶紧打下来算了。”
两人商议过后,每次各出一万人,攻两个时辰就
换一批。
“泰日天,你打头阵!”
一名黑粗的鲜卑将领站出来,哈哈一笑:“大汗放心,有我泰日天出马,雁门肯定能一战而下!后面的人马,就没必要派了!”
“好!只要你能攻破雁门,我赏你十个汉人女子!”
泰日天精神一振,将手中的狼牙棒挥了挥,兴奋道:“大汗且将女子准备好,我去捅翻雁门关就回来!”
第一个两万胡人队伍随着号角,踩着尸堆冲入雁门关前。
照例是弓弩对射过后,进入贴身肉搏。
“盾牌顶住!”
“阵形不要乱!”
“弓箭手,退到准备好的高处点射!”
战况紧急,张懿今天不敲鼓了。
多杀一个敌人守军压力就会少一分,所以站在城墙之上边挥剑杀敌边嘶声竭力呼喝着。
他是读书人出身,却不影响他武艺不错。
别小看古代读书人,一心只读圣贤书,手无缚鸡之力,是会被人嘲笑的。
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
这,才是古代读书人对自己的标准。
张懿的剑术还是不错的,可惜,也仅仅是不错而已。
论体力,他还是较专职的武将相差甚远。
杀了五名胡人后,他被蹦进城墙的一名胡人将手中的长剑一棒砸飞,张懿大惊,赶紧退后。
那名胡人使一根粗大的狼牙棒,正是步度根手下大将泰日天。
泰日天在城墙上哈哈大笑,拧着狼牙棒一个旋转,将靠近他的十几名守军扫得倒飞而出,城墙上被清开一块空位,阵形也出现了缺口。
泰日天正要继续上前将缺口扩大,好让后续跟上来的鲜卑战士涌进来,却感觉后颈处一阵寒意,赶紧将身子用力一歪。
一支枪头突兀的出现在他眼皮之下,离他颈脖处仅半寸距离。
枪尖在阳光下泛着光芒,却让泰日天感觉到刺骨的寒意,汗毛倒竖,冷汗直冒。
这枪无声无息,却又迅疾无比。
若不是自己常年征战,身体自然的对危险产生提前预感,这支枪就能捅穿自己脖子,想不死都难。
一枪刺空,张辽并不惊讶。
这名鲜卑将领所提狼牙棒不下六十斤,他却举重若轻,定是有些本事的。
长枪并未收回,枪的用法,千变万化,并不一定只能用来捅。
右手前推,左手反握朝后一拉。
长枪的枪尖迅速朝泰日天颈脖处划来。
泰日天在躲开第一枪后,就知道使枪之人是个高手。
没待张辽变招,侧着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