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她洗了个澡,就带着百岁出了门。
虽然避难所的主路上都装上了照明设备,但无边无际的黑暗不是这几个路灯能够驱散的。
避难所内始终有一股阴冷的气息在游荡,那依很熟悉这种感觉,她在这种气息中待了三年。
她先是去收购厅换了些积分,然后拐到超市开始挑选新上的照明设备。
瓦数更小亮度却更高的灯泡,研究中心出品,质量自然是没话说。
虽然这些灯泡长得不太好看,但胜在够亮,回去随便加个灯罩,都要比现在房子里的灯省电。
她别的物资很多,但电力始终都是个消耗品,在找到替代之前,用电还是不能那么放肆。
果然心情不好的时候只有购物能缓解。
超市里灯光十分明亮,顶上安装的都是货架上摆放的那种新型灯泡。
来买东西的人不算多,但不管是谁,经过那依身边的时候都会忍不住多看百岁两眼。
百岁嘴里叼着篮子,篮子中就装着那依选购的商品。
试问谁不想在末世都能拥有一个又能rua又能帮忙拎东西的可靠保镖呢。
她买了不少灯泡,还买了些研究中心最近新出的代餐。
那依并不喜欢代餐,但谁让那个代餐上标着“土豆炖鸡味”。
重生回来的第一顿饱饭就是土豆炖鸡饭,从此她对这个味道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执念。
不管是不是真的土豆炖鸡,先买回去尝尝再说。
超市里安了监控设备,想要从这里偷东西是不太可能,之前有人试过,然后就被剥夺了避难所的居住权,直接赶到了避难所外面去。
货架的角落上摆着一些小玩意儿,那依从上面拿起一个项链,项链的坠子是镂空的正方体,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的金属所做,中间有一颗小球悬浮在其中,看上去科技感十足。
一看就是小男孩会喜欢的东西,那依打算把它送给祁夜,当成是那个魔方的回礼。
结了账,那依刚出了超市,就感受到有一道目光自暗处盯着她。
那依假装没发现,带着百岁往人少的地方走了走。
“那依小姐”
身后跟了一路的人在路过一处没有建筑的转弯时喊停了那依。
那依转身站定,看向站在十步开外的人,“有何贵干?”
“你好像并不意外我知道你的名字,我们之前应该没见过才对吧?”
那依看着站在安全距离外的男人,面色不改,“这避难所里知道我名字的人不少,更何况这里一共才多少人,想知道谁的信息打听打听就知道了别说废话了,不如说说你专门跟着我要做什么?”
男人啧了一声,“我只是想跟你做个生意。”
“做生意?”
那依有点意外,她还以为这男人跟之前带狗那人是同伙,见同伴吃瘪来找场子的。
男人点点头,“对,做生意。我卖给你一个消息,不需要你付钱,只需要到时候你高抬贵手放我一条生路就行。”
高抬贵手?
都能用到这个词了,看来眼前这人是要给她找不小的麻烦啊,或者说是他即将和其他人一起来找她的麻烦。
联想了一下今天早上的事情,那依冷笑一声问道,“该不会那个钱锋就是你同伙吧?你们挺有意思,一个来威胁,一个来让我高抬贵手要不搭个台子你们唱一出?”
没错,站在十步开外的人正是之前和钱锋产生了一点矛盾想要自己单干的冯超。
冯超仔细考虑了几个小时,觉得不能任凭钱锋去跟那依找麻烦。
他在那天晚上过后就到处打听过,也对避难所里唯一一块私人地皮的主人有了点了解。
能不惹尽量别惹——这是冯超最终得出的结论。
所以在今早钱锋回来后说被那依摆了一道时,冯超才生出了要单干的心思。
他觉得钱锋有点作死,跟着他继续迟早要把自己给搭进去。
“钱锋的确是我的同伴,但很快就不是了。我也不是个不要命的人,跟着钱锋迟早死无全尸。”冯超把姿态放的很低,直觉告诉他,跟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人搞好关系,绝对要比跟她作对强很多。
“我来找你也是为了表明自己的立场。钱锋在准备对付你,除非你永远都不出院门不出避难所,否则他一定会找到你出去的时候堵你。他的那只变异斗牛犬你应该见过了吧?我见过一次它捕猎,是真的会直接撕碎猎物。但钱锋的目的是你拥有的物资,所以应该不会直接杀了你但要对付一个女人最残忍的方式是什么,想必也不需要我多说吧?”
那依有些好奇,“他是不是没告诉你他那只变异犬被我的百岁吓到失禁了?”
可以理解,这么丢人的事,换了她她也不会说的。
冯超愣了一下,看了眼那依身边刚到她大腿高的大白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