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很严重,仅就这次郑和船队到港的金银来说。
郑和在《船务简报》中报告的数字是,黄金有八万两,白银有一百二十五万两。可是抽分所的账目上的数字是,黄金七万五千两,白银一百一十七万两。
这中间的五千两黄金,还有八万两银子,去哪里了?
问鲁主事,鲁主事的解释是,抽分所账目上记录的是抽分后的数字。纯属胡扯!
抽分所的账目一定要先记录到港某种货物的总数量,然后写明适用税率,再记录实际的抽分额,也就是收了多少税。
就算是按照鲁主事的说法,数字也有问题。八万两黄金,按“十五抽一”,抽分额就是5333两银子,抽分后的黄金总额就是74667两,而不是正好75000两。
审核吏员又去翻查了前几次的情况,也都是这般胡乱的记载。
问题是,既然郑和《船务简报》上已经提前明确报告了货物的数字,为什么户工二部的主事吏员在收到货物时,没有发现问题呢?
只有一种解释,有一批人一起在做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