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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地下看的不是很清楚,但对他们这一境界的修行者,自是比普通人耳聪目明的多,所以在李知焉眼中,此人的胖脸和嘴唇,都比之前灰了不少,且在其身后,还有血汩汩直流,想必在自己恢复的这段时间,这人与人对敌时,受了不轻的伤。

    于何豪珅而言,又是另一番看法,他下来,本是来收尸的,刚才那一式,已让少年血肉模糊,只剩下一口气,反观如今的少年,虽谈不上生龙活虎,但与自己想象中的模样,却是天差地别。

    吞噬,本是此消彼长的事情,有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每次这黑色物质带来的恢复速度,倒是他成事的主要原因。

    至今为止,除了史青玉,还没人知道他这个秘密。也正是这个秘密,是他能与鲜于贞说出全身而退的绝对保障。

    这一点,他和张士很像,若非手段达到一定境界,他们就天生立于不败之地。

    但这个秘密不能说出,自然也不能展示,这是他知道天下人态度后,给自己设的一个下限。

    在与夜魇剑的碰撞中,金锥显得很利,毫发无损,但何豪珅却退了一步,反观李知焉,则前进了一大步,这让何豪珅心里大骇。

    他自到得地下,已是很高估少年,也知道这里,乃是少年的主场,毕竟在少年拥有的诸多元素中,就有土系一说。

    这种地方,他只能算半个主场,毕竟地下,亦有许多金元素,且五行相生相克中,土生金,也有利于他的施法。

    所以他不信邪,再次施起了法来,只见他金锥向前,若一个冲锋沙场的将军,而周边的金色光点,则是他麾下的士兵,此时在他剑指下,一一朝李知焉袭来。

    在李知焉感知中,这些金点,犹如一片片叶子,从四面八方射来,金光闪闪,极像落叶,其薄如蝉翼,更容易扎进土里。

    此时他就在土里,所以它要扎进的,自是李知焉身体里。

    他不敢再去吞噬,虽然此物也是金元素所成,奈何此物实在太快、太利、太猛,若啮齿凶兽,会啃掉你那只想要吞噬它的手。

    既然不能直接吞噬,李知焉便只得持剑,用剑应敌。

    李知焉手中,夜魇剑舞的虎虎生风,那赤霄和清影,也被他唤了出来,如称职的看守,舞动在数十米外,做来回巡防之势。

    火克金,李知焉调集周边火元素,一口火龙,就将他背后射来的金叶子,吞噬了个干净。

    何豪珅眼中,升起一抹惧意,与之前许多跟李知焉对敌的人一样,惧怕的同时,还多了一丝佩服,心想自己金之子之身,便已让自己疏狂半生,且此子,集众多元素于一身,还能做到不骄不躁,真是难能可贵。

    从他能同时驾驭三把剑来看,他的意念,定也比常人强上不少。

    这样一人,若让他长成,天下间谁还能是他敌手,再进一步想,若他悟道成功,成为圣人境。再以他如今的姿态,超凡入圣,定将是有史以来,最强的圣人境,如今的四大圣人境,拿他也毫无办法。更何况是如今的道盟。

    想到这,不敢再想,如今已是与他结怨,自然再难成友,于这样的人,要么擒下他,彻底控制在自己手里,要么趁他未成气候,扼杀在摇篮里。

    他选择了后者,只因他来此,就是这个目的,不为别的,就为之前一众同僚的无情,所以他灰暗的脸色,又重新变作金色。

    不时,一尊巨大的金人,出现在了地底,依旧持着那只金锥,向李知焉刺来。

    金人虽巨大,但金锥并不慢,瞬间就杀到李知焉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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