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想到这钱有可能是女儿给的,老俩口心里除了替女儿不值外,也越发的怒火中烧。
然后这事儿就问到了明月那里。
最开始明月也没想起来这十万块的来路,只是她将所有的可能一项项排除后,答案就出来了。
好家伙,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那些钱的来源都是王家的亲戚,甚至可以说这些钱都该是王家人的,毕竟以后明月和徐峰离婚了,回礼还得是王家人来回。
只不过当初王明月和徐峰是先领证后办酒席,所以这钱是缔结了婚姻关系以后的收入,算的是夫妻共同财产。
弄清楚这十万块的事情后,王妈气得直拍桌子。
王爸一锤定音:“这钱得要回来,他不给,咱就打官司,没有咱们拿钱给他养女人的道理。”
王妈直点头:“可不是么,真是气死我了。”
明月自然是没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