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把家宝的户口迁走也可以,我要一千块钱”
他可是听李小婉说了,苗春英还有李静秋在商都市的服装店上班,穿的可洋气了,手里肯定有钱。
上回李小婉回来的时候,就把事情告诉了他。
李建国当时问李小婉为什么去商都市上班,她也不说。
最后将在服装店遇见苗春英和李静秋的事告诉了他,然后就离开了。
李建国不知道城里的工资是多少。
但亲眼看见李静秋几人穿的这么好,手里的钱一定有很多。
他就想要点钱作为补偿。
李静秋听见李建国想要一千块钱,差点被气笑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李建国狮子大开口,要的可真不少啊。
他怎么不干脆去抢呢?
说不定比要这一千块钱还要快点。
李静秋是想过给他一点钱,就当做他们照顾李家宝的补偿。
可没想到李建国胃口这么大,竟然想要一千块钱。
这时,苗春英说道:“家宝的户口我是要迁走的,钱我是一分也不会给你的,要不然我们就去法院,让人家帮我们评理。”
法院,是苗春英听服装店的客人说的。
如果遇到纠纷,就可以请律师帮自己调解。
实在不行,就会去法院,法官会替她们评理的。
八十年代初,不管是县城还是乡下,对法律法官法院这些名词都是一点也不了解的。
所以李建国听到法院这两个字,只是愣了一下。
“我不管什么法院还是后院的,我只要一千块钱”
李静秋扶额。
这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她清了清嗓子,说道:“法院就相当于古时候的县衙,你要是不愿意迁出李家报的户口,我们就去法院告你。”
这样解释,李建国总该明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