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发现的问题,就是孟红如果真的借了庄臣的钱,干了什么?还有庄臣当初借孟红的钱的时候,对方出于什么理由,他愿意借给的她这个问题上面,发生了矛盾。
“因为我租孟红女士家的房子,年年算下来,差不多有五六年了!所以我们的关系,已经非常熟悉了!上次她朝我借二十五万,有十五万,是她让我提前预付她五年的房租,因为她要用钱,所以给我的优惠就是这五年房租就不变了。毕竟现在房租越来越贵。我也想着,这样的话,我也可以省点钱,就答应了她,另外十万,就是她朝我借的了!当时她借,我身上没有这么多的钱,就朝朋友借了给了她…”
庄臣给的孟红借钱理由,看似是充分的,周围的…http://www.123xyq.com/read/1/1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