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若许偏见及虚假激情,想在人心中分辨出真正的自然情感来,就必须善于分析人心。恕我斗胆,必须具有只能是从高级社会的教养中获取的一种精细的分寸感,才能体会得出这部作品中所充满着的种种细致入微的情感。我可以毫无惧色地把该书的
第四章与《克莱芙公主》()相媲美,而且,我可以说,如果这两篇东西只是在外省被人读到的话,是绝不会有人能体会得出它们的全部价值的。因此,如果说这本书在宫廷中大获成功的话,那也不必大惊小怪。该书充满了生动而含蓄的妙笔,宫廷中人应该对此颇为欣赏,因为他们训练有素,善于悟出这些生花妙笔。不过,在此还得区别一下。这本书是不适合有种人读的,他们有的只是奸诈,他们的精明只表现在探究恶事上,好处看不到,只往坏处瞧。譬如,假使《朱丽》在我所想的某个国家出版的话,我肯定没人能将它读完,而且,它必被制于机先,灭于无形。
关于这本书人们给我写的信,大部分都被我收集成一个集子,现存于纳达亚克夫人手中。万一这个信函集子出版了,人们将会看到其中有一些非常离奇的事,而且还会看到看法上有多大的对立,说明与公众打交道到底是怎么回事。人们在该集子中所最没注意到的,而且也是使它始终成为一部无出其右的作品的,是其题材的单纯和趣味之连贯。书中的趣味集中在三个人身上,在整整六卷中,贯彻始终,没有插叙,没有浪漫奇遇,无论在人物或情节方面,都没有任何邪恶。狄德罗对理查森()②大加恭维,说他的场景变幻莫测,人物风貌各异。理查森把其人物特点和场景变幻描绘得淋漓尽致,确实应该受到称赞,但是,在场景及人物的数量方面,他落入了最乏味的家们的窠臼,以大量的人物及其奇遇来填补人物思想之贫乏。通过不断地推出耸人听闻的奇遇和像走马灯似的新面孔,以吸引读者的注意是容易的事,但要是始终让读者的注意力老是集中在同一些对象上而又不依赖奇闻逸事,那肯定是要难得多了。如果在所有其他方面都条件相等,而题材的单纯又能增加作品之美的话,那么理查森的虽说是在其他方面都高人一筹,但在这一方面无法与我的这部作品相提并论。然而,我知道我的这部了无声息,而且我也知道个中原委,但它是会复活的。
我的全部担心就是由于追求单纯,致使情节发展变得枯燥乏味,不能让作品的趣味贯彻始终。但我因一个事实而心里踏实了。光是这一事实就比这部作品所能给我带来的所有赞许都更加使我满心欢喜。
该书是在狂欢节开始时面世的。有一天,歌剧院正要举办舞会,书贩把它带给了塔尔蒙王妃。晚饭后,王妃让人给她穿衣服,准备去跳舞,然后,便一面等着,一面开始读这本新。午夜时分,她一面命人给她套车,一面仍在继续。有人前来禀报,车已套好,但她没有搭理。仆人们见她读得忘了时间,便来告诉她说已经凌晨两点了。“还不着急。”她一面说,一面仍在读着。过了一阵儿,她的表停了,便按铃问仆人几点钟了。仆人回答说四点了。“这么说,”她说,“去参加舞会已经太迟了,让人把马卸了吧。”于是,她让人给她脱去礼服,一直读到天亮。
自从有人跟我讲了这段花絮,我一直盼着能见一见塔尔蒙夫人,不仅是想从她本人口中知道此事是否的确当真,而且还因为我素来认为,如果没有那第六感官的话,一个人是不会对《新爱洛伊丝》产生这么强烈的兴趣的,而这第六感官就是道德感,具有这种道德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