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首场演出的日子,我去大众咖啡馆吃早餐。那儿已经聚了不少人,都在谈论头一天的彩排以及如何难以走进剧场。有一位军官也去看了,说是自己没费劲儿就进去了,把场内情景详细叙述了一通,把作者也给描绘了一番,还道出了自己都做了些什么,说了些什么。但是,使我惊讶的是,他这番冗长的叙述,虽然说得那么肯定、自然,但没有一句话是真的。我觉得很显然的是,把这次彩排说得如此津津有味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去看,因为他所说的看得那么真切的作者就在他的眼前,可他却并不认识。这场滑稽戏中更奇特的是,它在我身上所起到的作用。这个人年岁已经不小了,他神态和腔调都绝无狂妄、优越之处。从相貌看,他是个有身份的人,身上的圣路易十字奖章说明他是一位前军官。尽管他恬不知耻,尽管我羞于与他为伍,但我对他挺感兴趣。当他大撒其谎时,我满面羞红,不敢抬头,如芒刺在背。我有时心里在想,有没有什么办法认为他是弄错了,而不是存心在撒谎。最后,我生怕有人认出我来,当面戳穿他,所以,我赶忙喝完巧克力奶,一句话不说,低下头打他面前走过,尽快地跑了出去。与此同时,在场的人还在就他的议论一个劲儿地聒噪着,到了街上,我发觉自己浑身是汗,而且,我敢说,在我出来之前,有人认出我来,喊我一声的话,人们会看见我只是因为想到那个可怜虫的谎言若被戳穿会如何难堪而像个罪犯似的羞愧和不安。
我现在已处在一生中最严峻的一个关头,很难只是单纯地叙述,因为叙述本身几乎不可能不带上或褒或贬的色彩。不过,我还是要尽量地不加褒贬地叙述一下我是如何做的,出于什么动机这么做的。
那一天,我的穿戴同平日里一样的随便,胡子拉碴,假发蓬乱。我把这缺乏礼貌的样子当成一种勇敢的表现,就这副德行地走进大厅。国王、王后、王室成员和所有宫廷大臣不一会儿也驾临这一大厅。我走去坐到居利先生领我去的属于他的那个包厢。这是个临近舞台的大包厢,正对一个较高的小包厢。国王和蓬巴杜尔夫人正坐在小包厢里。我周围尽是夫人,只有我一人是男的,不难想象,我是专门被安置在这里的,好让大家看见,灯光亮起时,我看见自己这副模样,坐在全都精心打扮了的人中间,便开始感到很不对劲儿了。我在纳闷:是不是坐错了地方?自己的穿着打扮是不是恰当?惶恐不安了几分钟之后,我便以一种大无畏的精神回答自己说:“没错。”这种无畏也许更多的是因为无可奈何而非理直气壮。我寻思,这是我该坐的地方,因为我是在看人演出我的剧本,我是被邀请来的,我正是为此而写这一剧本的,再说,没有谁比我更有权利享受自己的劳动和才能的成果。我穿得跟平时一样,既不更好也没更差。如果我又开始在某件事上屈服于舆论,那我很快就要事事迁就别人。为了永远不失本色,不管是在什么场合,我都不该因根据自己所选定的职业穿着打扮而羞惭。我外表朴素,不修边幅,但我毕竟是干干净净,利利索索的。胡子本身也不脏,因为那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而且,根据时尚,胡子有时候还是一种装饰哩。有人会认为我滑稽可笑,傲慢无礼。嗨,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应该学会忍受笑谑,只要我不觉得别人说得对就行了。这么小小地一番内心独白之后,我便百般坚强起来,以至于必要的话,我可以英勇无畏了。但是,也许是因为君王在场,也许是人之天性使然,我在以我为对象的好奇之中所见到的只是殷勤和礼貌。我深受感动,又开始对自己、对剧本不安起来,生怕失去这似乎只想为我喝彩的极其有利的偏见。我对他们的嘲讽是有所准备的,但他们那份殷勤劲儿是我所没有料到的,使我为之折服,以至于开始演出时,我竟像个孩子似的浑身发抖。
我很快便有理由放心了。就演员来说,演得并不好,但就音乐而言,唱得也好,演奏得也好。第一场说实在的只是属于一种感人的淳朴,但自这第一场起,我便听见各个包厢里响起了在这类剧本中从未听到过的一种惊奇、赞叹的窃议。这种激动在不断增强,很快便传染到了全场观众,按孟德斯鸠的说法,就是用效果本身来增强效果。在两个可爱的人儿的那一场(),这一效果达到了顶点。国王在场是不许鼓掌的,这就使得大家能听得一清二楚,剧本和作者因此而大受其益。我听见我四周的一些我觉得如天仙一般美丽的女士在彼此窃窃私议:“这剧真美,真动人,没有一个音符不激动人心的。”我因使得这么多的美人儿激动不已而高兴得热泪直流。到第一个二重唱时,我发现并非自己独自一人在忍不住流泪。有一会儿,我在冥思,回想起在特雷托朗家搞的那场音乐会来。这种回想使人觉得奴隶在把桂冠戴在凯旋者们的头上。但这个回忆转瞬即逝,我立即全神贯注、再不分心地享受体味自己荣耀的那份乐趣。可我深信,此时此刻,性欲的要求要大大地高于作者的虚荣心。可以肯定,如果在场的全是男人,我也就不会像当时那样欲火攻心,想用嘴唇去承接我使之流出的那些